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謝夢甜)“壓在心頭二十余年的石頭終于落地了,我們兩家人終于能名正言順地過自己的生活了!”近日,衡山縣人民法院依托縣綜治中心平臺,揭開了一段持續二十余年的“冒名婚姻”真相,并通過一紙精準的司法建議,為這起“張冠李戴”的婚姻登記困局找到了合法合理的解決路徑,展現了基層社會治理中的司法溫度與協作智慧。
圖:衡山法院訴服中心與綜治中心共同牽頭,聯合民政部門召開專題協調會 謝夢甜拍攝
2003年,因未達法定婚齡,連某冒用姐姐連某英身份與劉某登記結婚。此后二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一女。隨著時間的推移,這張“張冠李戴”的結婚證引發的一系列問題不斷浮出水面,給兩家人的生活帶來了諸多不便和困擾。
近期,劉某下決心要解決這一歷史遺留問題,但由于對法律程序不了解,他首先來到了衡山縣綜治中心,向衡山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派駐的特邀調解員進行咨詢。調解員在了解基本情況后,意識到此事涉及婚姻登記行政行為,且時間跨度大、法律程序復雜,便及時與訴服中心取得聯系,啟動“法院+綜治中心”協同調處機制。
衡山法院訴服中心在接到綜治中心反饋后,主動介入引導,與綜治中心共同牽頭,聯合民政部門召開專題協調會,對案件進行綜合研判。通過調閱原始檔案、詢問當事人等方式,迅速厘清了冒名登記的基本事實。由于案涉爭議已超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規定的五年最長起訴期限,難以通過法院判決方式予以糾正,劉某的訴求恐將陷入法律程序上的“死胡同”。
為此,衡山法院精準靶向發力,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關于妥善處理以冒名頂替或者弄虛作假的方式辦理婚姻登記問題的指導意見》第一條第三款之規定向衡山縣民政局發出針對性司法建議:一是依法撤銷劉某與連某英的錯誤婚姻登記;二是就該類歷史遺留問題在全縣范圍內進行排查,對排查出的該類虛假、冒名登記行為及時依法撤銷,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三是嚴把婚姻登記“入口關”,在登記發證時加強對當事人身份信息的審查核實,從源頭杜絕虛假登記。
該司法建議得到縣民政局的高度重視與快速響應。民政局依據建議內容,依法履行程序,撤銷了該起冒名婚姻登記。在法院與綜治中心的共同見證下,這起長達二十余年的身份錯位問題得以在法律框架內徹底解決。
一紙司法建議雖薄,承載的卻是司法為民的厚重承諾。衡山法院通過“法院+綜治中心”模式,以司法建議推動冒名婚姻登記問題的解決,既為群眾卸下了身份錯位的“歷史包袱”,也實現了司法與行政的良性互動,讓公平正義在基層治理中落地生根。
責編:王汝福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









